关于评选2020年度山东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6 作者: 浏览次数:5452

根据上级工作精神,现将2020年度山东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在校在籍的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生不含2020级新生)。

研究生的评选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

二、评选条件

(一)山东省优秀学生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二)山东省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1-4项条件。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选修课程、第二学位课程或辅修课程除外)。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评选指标

(一)省级优秀学生3个名额,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个名额

(二)根据通知要求,面向退役复学学生单列名额推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不超过全校正常推荐指标的10%。被推荐的学生须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四、评选程序

(一)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2月28日下午5点前将个人材料(电子版,参照附件1)交各自辅导员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民主评选产生。确定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名单,面向全院师生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二)退役复学学生候选人由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日常表现择优推荐,由武装部复审、评选确定

                                建筑工程学院

2021年2月26日

附件1

山东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简介参照模板

(严格控制在300字以内)

某某男,山东枣庄人,中共预备党员,建筑工程学院土木1702班学生,曾任院学生会副主席兼社团联合会主席。理想信念坚定,学习成绩优秀,2018-2019学年及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均为专业第一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等4项奖学金。工作认真负责,多次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社团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科技创新活动,2019年获全国失效分析大赛二等奖(1/1)、山东省智能制造大赛三等奖(1/1),2019年带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获得团队调研报告校一等奖。累计获得国家级奖励3项、省级奖励1项,校级奖励15项,发表学术论文1篇,已录用学术论文3篇。

 

某某,男,山东济宁人,中共预备党员,建筑工程学院城规1708班学生,现任班长,曾任院学生会主席。思想积极向上,学习成绩优异,获得两次校学习成绩单项奖学金和一次校社会工作单项奖学金。工作认真负责,多次被评为校优秀学生干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获“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校级一等奖、“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校级二等奖、社会实践校级先进个人、社会实践校级卓越服务团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评选校级一等奖,社会实践报告评选校级一等奖等20余项荣誉奖励,发表学术论文1篇,申请发明专利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