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与空间信息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优良学风宿舍”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0 作者: 浏览次数:964

  

为巩固和发扬我校优良校风与学风,进一步增强学生宿舍凝聚力,浓厚宿舍学习风气,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关于开展“学风建设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制定建筑工程学院优良学风宿舍评选办法。

一、创建目标

(一)风气健康向上,成员团结友爱,宿舍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二)学习风气浓厚,成员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达到三“明显”即考风考纪明显好转;学习风气明显改善;宿舍室雅人和,文化氛围明显浓郁。

(三)自觉遵章守纪,做到“两提倡,两禁止”,即提倡文明守信、刻苦学习,杜绝抄袭舞弊、迟到旷课和早退等扰乱课堂教学秩序的不良行为;提倡文化浓郁,和谐清洁,禁止夜不归宿、卫生脏乱差、沉溺于网络等违反学校纪律、危害身心健康的不良行为。

(四)积极参加各种学习竞赛,学术讲座,科技创新、创业活动。

二、评比细则及条件

项目

细则

所占分值

条件

宿舍卫生

(20—30分)

上学年宿舍卫生平均成绩,自高到底依次排序

第一名30分,第二名28分,

第三名26分,第四名24分,第五名23分,第六名22分,第七名21分,第八名20分。

1、平均成绩不得低于90分,90分以下的宿舍不予参评。

2、宿舍内务卫生较差(在公寓楼排名后10%),未熄灯被公寓中心通报两次以上的,不予参评。

3、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或违禁物品的,不予参评。

宿舍学风

(20—30分)

以宿舍成员智育平均成绩(百分制)为基准,综合考虑考研和四六级通过情况,自高到底依次排序

第一名30分,第二名28分,

第三名26分,第四名24分,第五名23分,第六名22分,第七名21分,第八名20分。

1、宿舍全体成员本学期考试及格率低于80%的,不予参评。

2、宿舍成员有旷课、迟到、早退及考试作弊的,有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现象,且受到相关处分的,不予参评。

3、宿舍CET-4和CET-6通过情况,通过一人CET-4加0.5分,CET-6加0.8。

专业竞赛

(10—20分)

科技活动(各种科技竞赛,论文发表)、学习竞赛(如数学,英语,计算机等比赛活动)

第一名20分,第二名18分,第三名16分,第四名14分,第五名13分,第六名12分,第七名11分,第八名10分

1、科技活动主要包括各种科技竞赛,发表论文等。

2、学习竞赛主要包括数学,英语,计算机等各类比赛。

3、详细计算方式参照建工学院综合测评办法中的各类竞赛加分办法。

宿舍文化

(10—20分)

比赛性质文化活动(各种文艺,演讲,棋类,辩论,朗诵,书法,征文比赛等)体育竞赛、社会实践评比

第一名20分,第二名18分,第三名16分,第四名14分,第五名13分,第六名12分,第七名11分,第八名10分

1、大二宿舍在有无故缺席早操者,不予参评。

2、详细计算方式参照建工学院综合测评办法中的各类竞赛加分办法。

三、评选范围

1、各班根据评比细则及申报情况进行评选,未申报者,不予评选。

2、请符合条件的宿舍认真填写《建筑工程学院优良学风宿舍审核表》(见附件一),各班级负责人(混合宿舍为舍长所在班级的负责人)依据评比细则对本班参评宿舍进行打分,并认真填写《建筑工程学院优良学风宿舍评分表》(见附件二),请各班负责人于11月25日(周一)将审核表(附件一)和评分表(附件二)纸质版交到12号楼332。学院学生会宿舍管理部将对上交材料进行审核,学院团总支根据评分表的成绩确定“标兵宿舍”和“优良学风宿舍”,并根据最终评审结果进行相应的表彰、奖励。

3、若最终评分结果相同,以宿舍卫生分数的高低位标准;若再有相同依次按照宿舍学风、专业竞赛和宿舍文化的分数高低评比。

四、名额分配

1、标兵宿舍。非毕业班每班一个,取本班最优秀宿舍;毕业班视具体情况而定。

2、优良学风宿舍。非毕业班按照年级取本专业最优秀的标兵宿舍(土木取前两名)作为优良学风宿舍;毕业班视具体情况而定。

五、评选流程

“优良学风宿舍”活动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推荐、考核的办法,每学期评选一次。具体包括六个步骤:宿舍申报——方案实施——班级考评——专业考评——学院审核——表彰奖励。

六、表彰奖励

1、“标兵宿舍”,给予挂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2、“优良学风宿舍”,给予挂牌和荣誉证书表彰,同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七、其他事项

1、活动负责人:袁向龙:17852030150。

2、参比宿舍成员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填写审核表,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本宿舍全体成员评奖评优资格。

八、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

 

附件一:优良学风宿舍评分表.docx

附件二:优良学风宿舍审核表.doc

 

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