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大学生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0 作者:学生科 浏览次数:1234

为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增强学生爱校意识和劳动意识,经研究,本学期继续开展大学生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劳动区域及时间安排

本学期,学校对大学生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劳动区域进行了调整,划分21个劳动区,按就近原则,每个学院负责一个劳动区,根据劳动量大小,设置人数不等的岗位。各学院负责的劳动区域和岗位数量见附件1

本学期劳动时间为第217周(国庆假期不安排劳动)。

二、组织实施

1、组织申报。各学院负责组织学生申报,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引导受过资助的同学积极报名参加。申报学生填写《大学生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登记表》(附件2);9月13日下午3点前,各班长收齐,以班级为单位将申报材料交到12号楼332教室,联系人:段勇17853313900。经学院筛选,确定的最终名单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学院填报《大学生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分组统计表》(附件3)、《大学生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考勤表》(附件4)。《考勤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按月送至15#教学楼209室胡婷婷老师,联系电话:2787250,以作为发放报酬的凭证。

2、管理考核。学院负责参加体验式劳动学生的组织、协调、管理、成绩审核;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劳动工具的提供,劳动区域、流程、检查标准的讲解,检查情况的反馈,协助学院进行成绩审核、评定,切实保证卫生保洁质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学分认定。校团委负责将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学分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中,每完成1个工时的劳动,考核合格,记0.05个学分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活动优秀、合格学生名单已汇总发布(见附件5),请各学院根据上学期相关要求给予学分认定。

三、考核标准

体验式劳动教育实践活动,以体验教育为主,培养劳动观念,体验劳动价值,适当给予经济报酬。每天早上6:507:20和中午12:5013:20各打扫一次,每次按1工时记,7天为一个劳动周期,每个劳动周期每人20元的报酬。学院按《区域划分》表中的岗位数填写考勤表,考勤表的信息本学期维持不变。学期末由物业管理中心将本学期的劳动报酬按考勤表提供的学生账号统一发放。

附件/upload/news/file/20180910/20180910091828_78801.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