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会举行

发布时间:2014-12-05 作者:梁艺 浏览次数:380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12月4日下午,由校宣传部主办、建筑工程学院承办的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会在3号楼报告厅举行,我校法律事务室主任马志忠教授受邀作为此次报告会主讲人,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李新红主持报告会。

 

  此次报告会以“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以“宪法为我国的根本大法”为切入点,强调宪法于国家、于人民的重要性。他首先讲述我国宪法的发展史,并逐一对每一次宪法的修改做出辩证的评论。他认为:正是由于中国近代发展过程中有惨痛的历史教训,十八大四中全会才首次将依法治国作为会议的主题。同时,他指出: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价值体系,应保持其权威性、严肃性以及稳定性,只有坚持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方能为国家发展扫清体制和思想的障碍,才能保障社会公平公正,中国才能走得更好、更稳、更远,这就是十八大四中全会的精神与意义所在。随后,马志忠又结合各种社会现象,指出现代社会部分人法制意识淡薄,社会存在着各种违反法律的现象。他表示,真正的法制是通过依法治国来使全民都有社会法制信仰以及全民守法意识。对此,他希望同学们认真解读并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立法律意识,严格要求自己。马志忠老师铿锵有力的言语,引发了现场同学深刻的思考与反思。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四中全会首次将依法治国问题作为专题讨论,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对依法治国的重视,我校大学生应认真贯彻法律精神,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为依法治国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