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14非全日制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4-06-25 作者:赵鹏 浏览次数:235

  

                             山东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14非全日制招生简章

                                                     (工程硕士和同等学力)

一、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简介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属于同一层次,不同类别。工程硕士是培养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对应的职业类型包括: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转型、技术转轨等工程技术项目中的研发人员;新产品、新设备、新装备的设计人员和市场开发人员;产品开发、产品制造、产品生产过程或工程建设项目中的管理者;产业、工程发展战略中的研究者和决策者。山东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自2008年开始和南京工业大学联合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2014年将建筑与土木工程、项目管理等2个工程领域招收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

2.招生专业领域

    建筑与土木工程、项目管理

3.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

(2)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报考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2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4.报名办法:

(1)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 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并现场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6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5.招生单位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其照片和推荐意见上加盖公章。考生在复试阶段持资格审查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等到我校各相应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再提交相应材料到学校进行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及所在单位负责。

6.入学考试

    即在GCT初试成绩公布后,成绩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且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试。

(1)GCT初试: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 (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GCT考试是由国家统一组织命题的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10月26日,考试成绩一次有效,考试大纲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在复试期间进行,专业考试由我校组织命题,相关测试以面试为主,着重考核考生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业绩。

(2)专业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

    专业笔试科目详细情况见专业目录。

    专业面试着重考核考生在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方面的工程背景、成长过程、研究能力、工作状况、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专业技能等。

(3)考试及资格审查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和考场安排

备注

GCT联考

2014年10月26日

上午8:30~11:30

见联考准考证上相关要求

原则上专业综合面试和专业课笔试都在南京进行。

资格审查

GCT成绩公布后,预计2015年1月

届时提前在网站公布

专业复试

GCT成绩公布后,预计在2015年1月

届时提前在网站公布

7.录取

    工程硕士招生录取工作由我院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南京工业大学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指导精神及报考实际情况自行划定,择优录取。

8.学习方式、学习年限及费用

    一般采取“在职不离岗”的在职学习方式,主要利用假期或双休日集中授课,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其余时间回原单位进行课题研究工作,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践或具有明显的生产背景与应用价值。撰写学位论文时间不得少于1年。学习年限从入学到获得学位一般为3~5年。完成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学习,取得学分且通过论文答辩者,由南京工业大学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制作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在职工程硕士总的培养费为24000-27000元/人,其中联合培养的收费标准以联合培养协议为准。

9.联系方式

邮编:255049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周路12号 山东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12号教学楼337)

电话:(0533)2786078

联系人:张老师

网址:http://jgxy.sdut.edu.cn/

10.说明

(1)以上报名条件、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如有变化,以国务院学位办发布的文件为准。

(2)“GCT”是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的英文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试卷由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运用能力测试四部分构成。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选择题。试卷满分400分,共175题。

                                                         专 业 目 录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初 试

科 目

专业笔试科目

010土木工程学院(025-58139969)

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

01结构工程

02防灾减灾及防护工程

03桥梁与隧道工程

04绿色建筑技术与工程

02工程管理

GCT

土木工程学科进展及工程应用

085239项目管理

01 工程项目管理

02 房地产项目开发与经营

03 城市管理和区域规划

GCT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进展及工程应用

 

 

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1.申请学位条件

(1)申请者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一定成绩。

(2)跨专业申请者,应在3年内发表或出版过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省级以上刊物,第一作者)或专著,或补修所申请专业4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申请学位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管理体系,从2011年起,国务院学位办启用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将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从提出(接受)申请、课程管理、考试管理至学位授予管理的全过程信息纳入全国统一信息平台进行管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申请学位流程如下:

(1)我校在“信息平台”发布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信息。具体接受申请专业及方向见附录3“山东理工大学201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

(2)申请人员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的“信息平台”,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进行注册、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

(3)信息确认。申请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提交学位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采集图像与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等,接受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我校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核结果录入信息平台。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自动进入在册申请人信息库,并可开始跟班学习。

(5)课程考试成绩管理。我校组织在册申请人的课程考试,并将成绩录入(导入)信息平台,供申请人查阅。

(6)全国统考考务管理。

①在册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报名参加全国统考(一般在3月份),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并在线支付考试报名费。

②组考部门通过信息平台分配考场,编制准考证,组织考试。

③在册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参加考试(一般在5月份)。

申请人应考入场时,将进行指纹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7)论文答辩信息管理。在册申请人在通过我校相应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之后,即可通过信息平台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后组织论文答辩。

(8)学位授予管理。我校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授予硕士学位的规定和程序受理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学位授予信息将通过信息平台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3.课程学习和考试

(1)经我校资格审查后的在册申请人,交费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所学课程同所申请学科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相同。

(2)课程学习可按申请学科专业的要求,跟在校研究生随读或通过自学等方式学习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

(3)课程考试:基础外语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的语种为英语;已列为学科综合国家统一考试的学科专业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其它课程考试须与我校同学科、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同时、同卷进行。

(4)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5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5年内未全部通过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4.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申请人可在课程学习期间或在课程考试通过后的1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是本人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应能表明申请人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2)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3)校学位办公室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

(4)学位授予按我校《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授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制作的学术学位硕士证书。

5.申请学位费用

(1)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费用包括课程学习考试费、论文指导和学位授予管理费等,学费18000-21000元(校外班另议),具体收费标准请咨询相关学院。

(2)申请人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到校听课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的差旅费、食宿费、跨专业申请学位申请人补修本科阶段课程考试费等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申请人本人负担。

(3)申请人因故提出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可以办理中止学习手续,但所交的费用一律不退。

6.联系方式

邮编:255049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周路12号 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处在职教育科(鸿远楼607室)

电话:(0533)2783482

联系人:王老师

网址:http://yjsh.sdut.edu.cn

注:以上申请学位条件、学科专业如有变化,以国务院学位办发布的文件为准。

山东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1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

 

序号

学院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学科门类

学位授予

17

建工

0816

测绘科学与技术

工学

一级学科授予

 

 

 专业硕士招生简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