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5-16 作者:赵鹏 浏览次数:475
各测绘单位、专业院校 :
根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及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测绘行业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鲁劳社办【2001】215号,以下简称《规定》)的通知”精神,为了提高我省测绘行业劳动者素质,加强行业管理,通过对测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业务能力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认证,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山东站委托山东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测绘工程系于6月份分别组织“工程测量员”c三级(高级测量员)、四级(中级测量员)、五级(初级测量员)三个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和考试。为搞好本次技能鉴定工作,使广大认证人员顺利通过考核,山东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测绘工程系拟举办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辅导班,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培训结束后,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山东站将对参加培训班的认证人员进行鉴定考核,并对合格人员发放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项如下:
一、鉴定培训对象
符合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2013年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公告》的通知”中所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鉴定考核人员按规定要求必须参加相应的理论和技能培训。
二、申报条件
1、五级/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满2年。
2、四级/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经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取得经教育行政部门评估合格的技校、职高、中专、大学测绘专业毕业证书。
(3)参加工作7年并在本职业工作满5年。
3、三级/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取得测绘专业或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1年。
(3)参加工作12年并在本职业工作满10年。
对测绘相关专业的说明。本通知所称测绘相关专业是指地质、水利、勘察、物探、道桥、工民建、规划、海洋勘测、土地资源管理、计算机、资源环境、矿业、交通、城建、土木、电力、农林等专业,或者能够提供其在校期间所学专业开设测绘专业为必修课程证明的专业。
三、鉴定内容
对于申报三、四、五级工程测量员的鉴定内容只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两部分,不需要提交综合评审材料。
四、应提交的材料
所有申报人员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到A4纸的同一面上);
2、毕(结)业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
3、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证明(单位审核盖章)一式2份;
4、已有的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家测绘局)颁发的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
5、“测绘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
6、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寸两张。
五、培训鉴定有关事项
1、报名。请符合相关级别申报条件的认证人员下载并填写《测绘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于2014年5月31日前发电子邮件至联系人邮箱,以便征订教材和安排其他培训事宜。
2、集中培训辅导。符合申报条件的职业技能鉴定资格人员到山东理工大学12号教学楼246房间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有关事项
1、请参加培训鉴定的人员自备计算器。
2、社会从业人员集中培训、鉴定期间的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请各市测绘管理科(处)及时将通知转发辖区内各测绘单位或通知辖区内各测绘单位查阅山东测绘行业协会网站(www.sdchhy.org)。
七、联系方式
1、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山东站
地址:济南市历山东路9号309室
联系人:胡铁军、陈菲
电话:0531-86407071
E-Mail:sdjianding@126.com
2、山东理工大学12号教学楼246房间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路12号 邮编:255049
联系人: 孔维华
电话: 13864324950
E-Mail:sdlgkwh@163.com
附件一: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山东站
山东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测绘工程系
二Ο一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