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2年泛海公益基金会、山东泛海光彩基金“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学生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12 作者:于川 浏览次数:508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统战部长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同心行动”和“感恩行动”,进一步展现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致富思源、扶危济困、回报社会的高尚情怀,促进高校人才培养,省委统战部、泛海公益公司、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决定,联合开展泛海公益基金会、山东泛海光彩基金“同心.光彩助学行动”。活动每年评选一次,连续开展四年。根据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推荐2012年泛海公益基金会、山东泛海光彩基金“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学生的紧急通知》,建筑工程学院现将2012年“同心.光彩助学行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2012届毕业生),我校共评选50名候选人,每人发放5000元助学金。我院推荐3人。

二、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成绩排名位于前30%);

2.热爱集体,乐于助人,艰苦朴素;

3.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具体范围如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子女;孤儿,且监护人无力承担上学费用;经济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家庭生活困难的革命烈士子女;因受灾、主要家庭成员疾病、父母或监护人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他困难学生。

三、评选工作

1、组织申报。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2同心光彩在助学行动表推荐表.doc》推荐表,于2012年4月13日上午11:30前由申请人交到学院学生会办公室(12-332)。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如实填写推荐表,同时必须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如低保证、家庭困难救助证、烈属证、孤儿、家庭受灾及家庭成员重病等证明),统一复印到A4纸上一并上交。

2、审核评选。学院认真审核学生上报材料、评选,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四、相关要求

1、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负责本年度“同心.光彩助学行动”评选、推荐工作,确保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

2、附件2《同心.光彩助学行动》推荐表的填表注意以下几点:

(1)除签名外,本表用打印方式填写,空格内使用仿宋,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2)填写内容必须准确,推荐单位填写学校全称;

(3)籍贯、出生地填写格式为某省某市(某县);政治面貌填写入党或入团;

(4)推荐表表内的填写格式参照模板,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填写。

 

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