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建筑工程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二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30 作者:jgxy 浏览次数:526

各科、室、系: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定于20111211日召开我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教代会一届二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和第二届双代会精神,统一思想,进一步调动全院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加快推进学院科学发展谏言献策;明确任务,组织和动员全院教职工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到教育教学、学科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去,为把建筑工程学院建成强势学院而努力奋斗。

二、会议议题

1.              听取院长工作报告;

2.              听取2011年度学院财务工作报告;

3.              教代会一届一次会议提案工作报告和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征集情况的说明。

4.              讨论学院发展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              征集教职工提案、意见和建议;

三、会议时间、地点

1.时间:2011 12 10日下午2:30召开,会期天。

2.地点:12号教学楼311室。

四、会议代表

参加教代会一届二次会议的代表为全院教职工。会议代表以系为单位组成4个代表组参加会议,管理人员划分到各代表组。

系主任为各代表组的临时负责人,负责会议的通知、提案的收集、组织讨论等工作。

五、提案征集

1.征集时间:122126

2.提案范围: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2)提高教师科研能力;

3)学科建设和团队建设。

3.提案要求:

1)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要写明解决的问题、解决问题的依据和解决问题的方案;

2)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提案按一事一案提出,一位提议两位附议,并要亲自签名;

3)代表提案用表统一双面打印,字迹要清楚;

4)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内提出。

凡属于下列情况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列入提案处理范围:

1)不属于本院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2)没经过充分的调查、考证、案不符实的提案;

3)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4)不符合技术范围、缺乏可操作性的提案。

六、大会议程

(一)开幕式(14:30-15:20

(三)各代表组讨论(15:20-16:10

(四)主席团会议(16:10-16:30

(五)全体会议及闭幕式(16:3017:00

七、大会的组织领导

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会议的组织领导,各筹备小组分别负责有关筹备工作。

 

 

 

 

                                               建筑工程学院

20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