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关于2011年度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0-11-30 作者:jgxy 浏览次数:645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关于2011年度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的实施意见》(学处函[2011]33号)(见附件1)及《建筑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现将2011年度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原则

1、坚持统筹资助资源的原则。

2、坚持资助力度与有效资助覆盖面相结合。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三级民主评议。

4、坚持择优和助困的原则。

5、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

二、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高度重视大学生的资助工作,成立建筑工程学院大学生资助领导小组。

组长:田兆富

副组长:张树霞 孙兆风

成员:于川 赵鹏  张燕丽 孔维华 师郡 杨光杰 郭树荣 朱迪松 姜冲

三、评选名额分配及评选条件

见附件2(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3(评选条件)。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流程安排

    见附件4(奖助学金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五、工作要求

1、学生按照各类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结合自身实际和自己的意愿,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认真填写各汇总表(见附件5),各班审核后汇总按规定时间上报。各评审表、登记表待各奖助学金名单确定后按照要求填写上报。

2、各类奖助学金的发放在于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适当资助,优秀的学生得到充分激励。各班级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细致做好评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民主评议,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奖助学金的发放,目的在于树立正气,建立健康积极向上的同学关系,树立学习榜样,要倡导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勤俭节约,合理消费,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树立高尚道德情操。

4、奖助学金的评选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相关文件发布在学院网站上和学院的信息栏。若对评选有异议,请到学院团总支(12号教学楼333334)反映,或者发电子邮件反映。反映问题时署上真实姓名,以便于调查核实,给予答复,希望同学们理解和支持。

5、各类奖助学金按照评定办法,采取自愿申请、民主评议、集中决策、全院公示的方法进行。评选结果在院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院监督电话:2782175  2782770  电子邮箱:jgxyjzxj@163.com

   

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 

                                                     201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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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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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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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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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