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第八届“挑战杯”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创业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30 作者:jgxy 浏览次数: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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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关于第八届“挑战杯”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通知

一、竞赛宗旨

第八届“挑战杯”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旨在提高我校青年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培育团队协作意识,浓厚校园创新创业氛围,努力培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心和过硬的社会竞争力与创造力,全面发展的创新型人才。

二、竞赛内容

参赛者根据自身的素质和能力组成优势互补的竞赛小组,提出一个具有市场前景的产品或服务方向(具体来源包括:参赛小组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引用其产品;或是一项可能研究发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方向),并围绕这一产品或服务完成一份具体、完整、深入的商业计划,以吸引风险投资,并投入实际运作。

三、参赛要求

(一)凡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均可报名参赛;

(二)各学院在层层发动的基础上,认真选拔后推荐一般不少于10个创业团队(以第一作者所在学院作为申报学院)参加全校初赛;

(三)每个团队一般可由3-9人组成,但团队成员必须来自两个以上(包括两个)的不同学院。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在不同的赛段,团队成员可做适当调整。

(四)团队的负责人填写第八届“挑战杯”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申报书,并按照大赛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及时提交申报书及参赛作品(各15份),参赛作品附在申报书后,不要进行任何装裱。作品上交以院(部)为单位,各院(部)负责填写第八届“挑战杯”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汇总表。

(五)本届大赛鼓励学生以高新技术产品项目为基础设计商业计划书参加比赛,尤其鼓励学生自行开发或参与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参赛。服务类项目则要有明显的创新性和广阔的市场前景。上报的作品中产品类所占比例不低于60%,服务类项目所占比例不高于40%

(六)每项作品指导教师1名,注意区分指导老师(不一定有知识产权)和技术持有人(持有知识产权)的身份。指导老师需了解创业计划竞赛的有关规则,熟悉创业计划的各项内容,具有全面指导创业计划书创作的能力,而技术持有人一般作为创业团队的一员,技术入股。若技术持有人具有指导创业计划的条件,亦可兼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填写《指导教师推荐表》(申报书内含)。

(七)如果团队项目是建立在非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的基础之上,参赛团队必须在大赛初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团队必须及早与技术持有人签署一项开始的时候是虚拟,但在成功之后必须实施的协议,划定技术持有人在公司中占有的股权或者作为技术转让而应当作价的金额。

(八)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关于学生创业培育计划的实施意见》和相关实施细则,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为创业项目选拔的重要手段之一。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选拔项目在竞赛结束后由参赛主要成员自愿申报或授权他人申报,经评审立项后,可获得项目经费资助。

(九)本届大赛将开通网上专题,将定期在网上公布有关比赛的内容,请关注竞赛专题网站http://lgqn.cn/kechuangzhongxin/index.html

四、日程安排

整个大赛分启动、初赛复赛、决赛参加全省暨全国竞赛和总结表彰六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20116月至20118月)

1)下发竞赛通知;

2)各学院(部)广泛宣传发动;

3)暑期调研、准备;

(二)初赛阶段(20119月下旬至10月)

本时间段主要由各院部组织本学院初赛,届时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中心会成立专业“挑战杯”巡讲团来配合各、院进行挑战杯培训;

(三)复赛阶段(201111月至201112月)

本阶段主要进行大赛的复赛作品收集、整理、深入培训、交流探讨、信息跟踪、相关支持等工作,由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中心组织复赛评审,最后确定入围决赛团队;

(四)决赛阶段(20121月下旬至20125月初)

本阶段主要进行大赛的后期培训,各参赛团队的信息跟踪,落实风险投资,进行决赛答辩和评审。根据决赛成绩选拔出优秀作品代表我校参加全省暨全国竞赛,同时进行作品和文本的进一步完善工作;

(五)参加全省暨全国竞赛(20125月至10月)

全国竞赛入围团队开展深入的市场调查,完善创业计划书,争取投资,进行全国决赛赛前集训,组队参加全国决赛

(六)总结表彰(201211月)

表彰奖励获奖团队、指导教师和优秀组织单位,颁发2012年度山东理工大学挑战杯

 作品汇总表

作品申报书

                                                                                                 共青团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1年6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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