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关于优秀学长聘任实施方案

时间:2013-06-17浏览:353

      为了帮助低年级学生更好地适应大学,解决他们在学习与生活过程中存在的困惑与疑难,培养专业兴趣,树立专业思想,同时充分发挥高年级优秀学生的“传、帮、带”作用,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教育目标,建筑工程学院决定在11级、12级学生中选拔优秀学长,现将聘任方案公布如下。

一、聘任目的

      优秀学长主要是从我院11级、12级的学生中选拔聘任,要求参选对象学业优秀、素质全面、有奉献精神,聘任后采取“一带(对)多”的方式对新生进行指导与帮助,通过优秀学生的直接引导和影响,帮助学生迅速适应并融入大学的学习与生活,树立长远目标,科学制定个人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学习、工作和生活,有效培养专业兴趣,提高综合素质。

二、聘任对象:建筑工程学院在读学生,原则上以11级、12级学生为主。

三、聘任名额:优秀学长24名(原则上每班配备男女学长各1名);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至6月25日。

     2、面试时间:2013年6月27日下午

五、应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人诚实守信,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2.有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热情和责任心,勇于奉献,乐于助人,努力为低年级同学的成长服务;

    3.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自我约束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4.能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综合考评学期排名在班级前30%。对于工作能力相当强、表现特别突出者,经考察后可破格录取;

    5.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具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考虑。

注:本次优秀学长选拔为预选,成功应聘为优秀学长的同学若本学期成绩不达标或出现挂科现象,将取消学长资格。

六、工作范围与考核

     工作范围:优秀学长负责自己所带班级的成长指导,服从带班辅导员老师安排,深入学生宿舍和课堂,掌握学生思想动态,解答学生疑问。学生中有重大问题,相关学长应及时向辅导员汇报。

     工作考核:聘用期为一年,由学院统一组织中期考核和终期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者解聘。

七、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自行下载相关表格(见附件),填写完毕后请于6月25日下午四点之前交与12#332办公室。

 

附件一:建筑工程学院“优秀学长”申请表.doc